1. 方程 2022-10-30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烦恼。怎么样才能阻止别人用“作者”的眼光来看我呢?罗伯特·麦基的创意写作班把“编剧”给祛魅了,从2000年起,编剧再也不必须出身大学名校文学系戏剧专业,随便一个人,只要他在写作,他就会被他人当作编剧。我很憎恨作家这一类人,他们太恶心了,光是想到要跟这类人相处我就全身鸡皮疙瘩。但纳闷的是,只要我有在写日志,就好像总会有人以为我是作家。“作家”的门槛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低了?

    只是在写字,就是作家了?那我天天在上网,为什么就没有人觉得我是网民?我天天吃麦当劳,为什么就没有人觉得我是快餐店顾客?我天天说话,为什么就没有人觉得我是言论者?我天天看男性向色情片,为什么就没有人觉得我是异性恋者?我天天在读小说玩游戏,为什么就没有人觉得我是小说读者和游戏玩家?……呃,也不太对,至少indienova网站的“个人资料设置”觉得我是:
    https://hive.indienova.com/farm/blog/2022/10/u-53347114810Mhw.png

    我只是在做一些很自然的事而已,不知不觉地,就成为自己最憎恨的那类人的一员了?
    这个世界太不讲道理了。

    当一种行动成为了一种行为,当一种行为成为了一种活动,当一种活动成为了一种身份——被社会赋予了价值认同、群体归属、职业伦理和社会形象之后,一切都艰难了……近来我逐渐形成了一种几乎绝望的念头:如果希望不再被认为是作者,光是不发表,还是不够,恐怕唯有停止写字;如果希望不再被认为是玩家,光是不联机不逛社区,还是不够,也唯有停止游戏。——若真要那样,岂不是存天理灭人欲了么?太难了。太多身不由己了。

    (把我这段评论看作是针对身份问题的“有感而发”而不是针对这篇日志的回复,可能会更容易读懂。)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0-30 15:49:10
    • 方程 2022-10-30

      @方程:至少上面那一堆比喻之中有几个很能说明问题。现在,是没有人觉得我是异性恋者,但也只是因为我生活的圈子;如果我在欧美国家,逛街时不小心走进LGBTQ的彩虹社区,我就会变成*是*异性恋者了。

  2. 方程 2022-10-30

    关于罗伯特·麦基,我每一听到他的名字就浑身鸡皮疙瘩。他就是个恶心的蠢货,就是个糟老头。说他是个理论家嘛,也不准确,他的职业定位更接近“理论讲师”。他的那本《故事》读上去,跟一般常见的戏剧理论专著或戏剧批评专著不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学术性和艺术性,感觉更像是——类似罗素的《西方哲学史》那种——概论性质的工具书,为了宣传自己的价值观、方法论和政见立场而写作的教学工具书。

    他的恶心之处,在你这篇日志里已经表达得很明确了:他将编剧看作一种工业。他会跟你谈论信息和价值的传递效率和失真率准确率,他会给你谈论审美体验的结构和机制,他会跟你谈论提高艺术的价值和品位……他会告诉你,小学生作业本上的意淫小说不如昆汀和姜文的电影——

    ——但是,我有说过我想成为姜文嘛?我有做过什么事会让别人以为我想成为姜文吗?为什么那么多人总有种错觉,觉得喜欢姜文电影的人会梦想成为姜文?这是什么时代开始有的思维习惯?是《萌芽》的新概念作文大赛害的还是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害人们产生这种想法的?

    也不是针对罗伯特·麦基他个人,我是觉得,他就是一个时代的一个价值观象征符。韩寒如果像罗振宇那样走理论讲师路线,也可以成为这样的一个价值象征符。我不使用“传道士”那种带有贬斥意味的称呼了,在我看来,鲁迅、巴金、路遥、余华也都不外乎是传道士,各人传的“道”不同而已。这真的只是时代的问题。麦基成为主流,是因为他的《故事》出版在一个“人人都可以当编剧”的时代,出版在一个好莱坞接受了CG技术的时代,或者说,他的写作培训班领着东西各国的都市文化人在21世纪的头十年就进入了“这种”时代。

    你在这篇日志里提到的“奇幻”,在我印象中,也是在新概念与超女时代之后才开始普及的东西。我小时候只知道村上春树的小资文学,没听说过“奇幻”;到高中之后从宫部美雪《勇者物语》那儿才接触到“奇幻”这个概念,之后“奇幻”才慢慢进入我的认知,我才考虑是要排斥它、批评它、接受它还是忽略它。现在再说这些可能也暴露我年龄了,不过啊,总之啊,总之,总而言之,现今这个时代和上一个时代的文化圈的所有的所有的所有的一切,都很恶心,我见他们一次就要骂他们一次。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关心时下的大众价值和流行文化居然变成都市社会人的义务了……为了恰饭、为了有书读、为了有工作、为了有朋友、为了适应时代,所以就要接受自己不接受的东西?这种价值准则简直莫名其妙,简直就像要说“因为某某游戏好玩所以你应该去玩”,“因为某某工具好用所以你应该去用”一样,莫名其妙。如果世事果真如此,我现在早就已经去玩《极乐迪斯科》《赛博朋克2077》和《只狼》了!早就已经看完《咒术回战》《辉夜大小姐》和《为美好的世界献上祝福》了!在这里的,不是行业内卷的问题,不是艺术评判的问题,不是商业盈利的问题,而是个人情感的问题,是时代潮流的问题,是文化接受和价值接受的问题。我不是讨厌或反感自己跟不上时代不适应时代。我是厌恶任何一个曾经存在过的时代。我不是厌恶丑,而是厌恶“审美”这件事本身!任他是鲁迅或是巴金或是莫言或是宫部美雪或是吉卜力,又如何?我恶心,我就骂。谁也别想造出了一个理论框架就想让我接受那些恶心的垃圾!他个糟老头,恶心鬼,蠢货!老子我这辈子决不从文!决不当编剧!与创作者与文化圈今生今世不共戴天!这是毒誓!他娘的。(メ ゚皿゚)メ

    好,暂时骂完了。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0-30 21:21:30
    • 李农民 2022-10-30

      @方程:首先感谢你能看完我写的东西。
      这两天是周末,我没继续写。有时候偶尔会想起来,会觉得最近的这两篇有些地方说得不够明白。
      再一个,通过你的文字,我是的确感受到了你的热情和坚持的,在当下这是很难得的一件事,你并不选择圆滑温润,而是选择尖刻和恶毒,这很难得,明人张岱曰过:“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朋友,你是有深情的,也是有真气的。

      然后我想就你评论的内容,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关于创作者的称呼有很多,作者作家写手码字工艺术家文案工作者……什么时候能自称作家呢?什么时候能自称艺术家呢?用了“家”这个字眼,应该是稍微有些成就了。那其他的呢……我想应该是,如果能靠自己的创作来养活自己,那应该就可以自称为那些字眼了。这是我的想法,是的,我想,其实没有一个所谓的标准——就像英语考过四六级似的,拿到某种资格证书之类的。
      就我自己而言,我是学经济的,后面又去当兵,退役后选择从事游戏文案的岗位……没有经过科班的训练,没有架设起系统的有深度的知识体系。但我觉得这不算多坏,因为并没有一个所谓的标准——你能用这个技能挣到钱,那就行了——但也正因如此,买了许多写作书来看,一边看一边写。
      为了输出而输入,这种学习方式我觉得不坏,我能知道我自己在学什么,它们又有什么用。而且正因我不懂那些精深的知识,我保持着不断学习的姿态,尽量多看些书——考虑过要不要考研,想想还是算了,一个是懒,一个是我觉得与其让老师告诉我我要学什么,不如我自己琢磨。
      扯远了。
      罗伯特麦基的理论,说实在的,对我来说,现在只是“觉得有道理”。还没有到那种不满足于此,想要更深一步地研究的境界。
      虽然与你的观点有异,我仍然要说,通过罗伯特麦基和一些别的写作书创作课程,我作为一个门外汉学习了怎样去写剧情,而且自认为提升很大。

      我想罗伯特麦基的东西,放到当下的情况来看,尤其是当下的中国游戏行业来看,仍不算坏,因为有一大把的人对叙事毫无概念。
      我不是想神话这个人和他的理论,因为这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
      我认同他,只是因为他说得有道理,而我目前还没看出哪里有问题。(如果你觉得他哪些地方讲得不好、不对,可以提,我会去搜搜,但可能没有仔细研究的精力。)
      他让编剧行业去魅了,我觉得这也是好事,编剧或者说戏剧,本来也没多神圣,只是个职业罢了。
      编剧们一个个的也并不是圣人——当然,有一些作品的能量很大,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意义,这也是不能否认的——当一个创作者创造了一些这样的好作品,我觉得他就可以被称作“家”了。

      以上是我关于“作家”的标准的想法,和对罗伯特麦基和他的理论的想法。
      多少是和你的观点有些相左的,但我想我们在网上写下这些东西的时候,是为了寻找认同,但也一样期待“异”的存在。如果全是一团赞同和认可的温水,与他人交流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欢迎你与我进一步地讨论这些,我会去搜搜看,但同时,可能不会花太多精力在上面。

    • 李农民 2022-10-31

      @方程:然后是关于潮流、文化圈、流行作品这些东西。
      我看过《辉夜大小姐》也玩《2077》《极乐迪斯科》,《咒术回战》也看过一些(但却不太喜欢,是为了“调研”一下现在的人们喜欢什么样的东西,而那会儿咒术回战又比较火。)
      我想说,这些东西其实我不讨厌……

      这是一个姿态的问题。
      我想得很明白——我就是想娱乐大众,我写的这些东西都是为了让故事“精彩”,精彩是为了吸引人。
      如汪曾祺说,戏剧是愚弄。
      我是创作者,但我也是小丑,我表演是为了让观众们又哭又笑,而不是让他们肃然起敬。

      最开始的起源的动机,是我有着很强的表达欲望。我想表达自己,所以我写东西。
      后来我回头看我自己写的东西,我觉得很垃圾,因为不精彩也不好看。
      我只顾着表达自己,而没有那个天分,让自己的东西天然地受到他人喜爱,更对于技巧方面的知识毫无概念。
      我想成为哲学家吗?
      不。我喜欢那些商业化的故事,因为他们精彩好看。我也想让我写的东西能精彩,能好看。

      创作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人,是纯洁的艺术还是烂俗的的商业?
      我的回答是:找到一个平衡。
      因为得赚钱,得活下去,所以就得为了钱为了别人。
      但一直委屈自己的天性,是的,表达欲望强烈是一种天性,压抑天性会导致个人崩溃。
      中庸之道,是食之无味的大道理。

      往深了说,也许会和“视域”有关。
      每个人接触的信息不同,受的教育,生长的环境都不同。
      怎样保持自己和大众的视域一样呢?
      但如果你是爱好者甚至是从业者,你看了很多学了很多(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你喜欢这块儿的东西嘛)
      又很快就会超越大部分人的审美视域,你喜欢的东西,大众接受得并不那么好。怎么办呢?
      坚持自己还是委曲求全?

      坚持自己,或许就会饿死。委曲求全一次两次可以,时间久了,个人表达受到压抑,搞不好人就抑郁了。
      教育市场?改变大众审美?得有那个能量才行,至少说得有钱才行。
      你有钱吗?坚持自己能搞到足够多的钱吗?
      一个解是:先委曲求全搞钱,等有钱了再追求自我表达。

      但这并不容易,怎么能保持自我呢?
      又怎么能保证你委曲求全了,就一定能搞到钱呢?

      理想化的路径是:一直坚持自我,终有一天会出头的。
      出头,怎么出头?得到投资算是出头吗,投资方凭什么投资你呢?不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么。
      哎,又有些悲观了。这些问题都很难回答。正如放弃很简单,坚持很难。

      但没准这些问题都是片面的
      没准只要好好表达自我,总能找到认同——到时候挣的钱也许不多,养活自己还是够的。
      都不确定啊,谁知道能不能成。

      哦,也有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有一个不错的工作,这份工作可以让你生活上过得去,同时空闲精力也够
      ——这就可以不为了钱,自己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可惜这是少数。
      而且为了维持那份工作,必然不能全身心地去创作。如何维持平衡?
      后面,如果成家了生了孩子了父母年纪大了等等等等……精力又该如何分配呢……

      ---------------------------------------------
      扯远了,拉回来。
      其实我个人对这些也很矛盾。
      一方面我也挺喜欢那些流行的东西的,能看进去并乐在其中,至少说不讨厌。
      一方面我觉得绝大多数的流行品,都没有它们的“受众”“粉丝”“爱好者”吹得那么好。
      而那种使劲吹捧的样子很烦人。

      一方面我认为应该坚持自己的表达,坚持自己相信的东西。
      一方面我又忍不住地渴望得到他人认同。
      咋办呢?
      保持自我的同时,也照顾一下大众视域。
      在大众视域下创作作品,同时不那么“碍眼”地掺一些自己的“私货”进去。
      在能过好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多为了自己进行创作。
      在自嗨的创造完成后,也能考虑考虑受众的角度。

      这种话说得很没意思。是的,中庸之道就是这么地和光同尘,这么地没有态度,这么地“大道理”。

      其实我自认为是个俗人。所谓的照顾大众视域,“为了市场”没那么难。
      搞点儿大家都爱看的东西——我本来就想搞这些东西。
      可事实上我又看不惯这,看不惯那的。

      行文至此,我也不知道我在说啥了。就只当做在“表达自我”吧。

      最近由 李农民 修改于:2022-10-31 01:37:49
    • 方程 2022-10-31

      @李农民:我感觉,我跟你之间有着某些很根本的差异。

      简单地说,我的身份背景是个“啃老者”,或“尼特族”,或“茧居族”,或“躺平族”,自2015年第三次从大学退学后,我一直就没有过任何社会活动。所有关于社会的知识,例如动漫产业和中日关系,都是从书上学来的。

      你们是有理想,你们是想恰饭,你们是想成家,你们是自己想制作游戏和玩游戏,你们是想保持自我,你们是想获得自由,你们是想有一份体面又安稳的工作,你们是担心家里老人和小孩,你们是渴望五险一金,你们是希望有房有车,你们是希望自己能在时代中保持平衡……你们是希望自己能自立于社会。我不是。

      就是说,“社会”与“审美”,并不是与我最为关系密切的人生大事;它们更多的只是加在我身上的一种义务。只是因为我出生在了这个世上,所以我不得不去学习如何产生理想、学习如何渴望成家、学习如何热爱文化、学习如何享受生活。但你也知道,我的学习并不成功。一直只模仿了个表面,实质没有明白“活着”的真正意义。

      我并不明白为什么人在社会上,就要做这个,做那个……家里长辈说,“你不努力,就活不下去”,这话也许是有道理,但它事实上是一种反身论证:既没有解释之所以要“活下去”的理由、动机、目的与意义,也没有在任何层面说服我应该争取更好的生活(或对生活付出更多的爱),甚至,根本就没有解释为什么不应该“不”活。我见过的大部分论证其实都是这样的。例如,你说“人如果一直坚持自我,就会饿死”,这句话也是,它并没有说服我去加入创作者的行列,也没有解释说明搞创作是为了什么,甚至,并没有说明为什么就不该“弃笔”。

      我的这个烦恼其实也不是什么奇怪的烦恼,日本私小说里有类似这种困惑和烦恼的主角,太常见了。值得奇怪的反而是在现实生活很少见有类似我的这种困惑和烦恼。常见的,多是“想自由却求之不得”、“想爱情却求之不得”、“想安稳却求之不得”、“想成功却求之不得”之类的烦恼,欲望很明确,理想很具体,价值观很直接而单纯。

      如果我的这些话难理解,就把“文化创作”替换成“炸鸡快餐”吧。也许就容易理解了:
      https://indienova.com/u/asukalin/blogread/32920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0-31 02:45:05
    • 李农民 2022-10-31

      @方程:不知道该说啥了,碰一杯吧。哈哈。

    • 方程 2022-10-31

      @方程:这不是“你想活出什么样人生”或“你要如何活出自己满意的人生”的问题,而是“为什么需要生活”或“为什么应该生活”的问题。如果所谓的“艺术”连这么重要这么关键的问题都视而不见、避之不谈、忽略不计,那这个“艺术产业”也没有存在的价值了。美式励志片就很少谈及这方面,你看《雨人》《美丽心灵》《死亡诗社》《风雨哈佛路》《心灵捕手》《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贫民窟的百万富翁》《三傻大闹宝莱坞》《当幸福来敲门》《国王的演讲》……乃至最近的《后翼弃兵》,都是在回答“怎样才能活出有意义的人生”,完全没有回答“为什么需要/应该生活”。这就是我为什么对美式励志故事没有认同感……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0-31 14:54:05
    • sdjdasha 2022-11-01

      @方程:哈哈哈哈哈哈我就喜欢看你骂人(不是
      但我还是在努力试图玩《极乐迪斯科》,这样就可以具体地骂了!(不是
      然而我只是一个努力摸鱼的废物!(不是!

    • sdjdasha 2022-11-01

      @方程:关于“为什么应该生活”的影片或者小说有哪些,想看!

    • sdjdasha 2022-11-01

      @sdjdasha:说起来我觉得人生的意义就是晒太阳,之前还因为觉得别人晒太阳太少跟人家吵架,我怎么如此狭隘!我忏悔!但坚决不改= ̄ω ̄=

    • 方程 2022-11-03

      @sdjdasha:女性瘾者 Nymphomaniac

      电影有上下两部,故事是“回忆体”,所以会穿插戏中人自评。第二部中间讲到女主堕胎之后,她有一段长篇大论。她的思考与措辞方式可能会让你有既视感,觉得很像我在这儿的措辞。又或者,你会觉得我是在模仿她,其实我不是,我是今天刚刚才看这部电影的。某些人可能会嫌弃她这种说话的方式太文艺,太“不像人”,但事实上,这就是某些人的现实生活日常。是某些人在妄求现实中的人去模仿好莱坞电影,是好莱坞影业对现实生活视而不见、避之不谈、忽略不计……现在的好莱坞,甚至连银翼杀手、阿基拉、攻壳机动队、EVA、黑客帝国那种水准的对白,都不乐意写了。我不明白他们现在为什么会变得如此无聊。日本也是,细田守新海诚最近的电影剧本跟十几年前的他们自己比,也是在开历史倒退车,无聊到看时瞌睡看后即忘。

      算了罢,既然一个搞“艺术”和“文化”的产业都自甘无聊、自甘肤浅了,我也不再需要它了。

      去读小说吧。别看电影,别玩游戏了。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1-03 15:30:50
    • 方程 2022-11-03

      @sdjdasha:浦泽直树《MONSTER》第32话“第五匙砂糖”里,一位隐退杀手说起他最后经手的“委托”和他决定隐退的契机,他说,当时他狙击镜瞄准目标时,一切如常,他见到目标“叫了一杯咖啡,然后开始放砂糖,一匙,两匙,三匙,四匙……当他放到第五匙的时候,我口中突然充满了平常爱喝的咖啡的滋味,然后那个人很享受地喝下了咖啡,于是,我把枪放下了”。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杀人了。

      这是人能够体会、理解、感触“咖啡”的时候的情况。那如果一个人什么感触都没有呢?他还应该怎样活呢?进一步问,他*为什么*应该继续活?

      (也就是由 HOW LIVE 到 WHY LIVE 的逆向追问)

      《MONSTER》就是讲这个问题的,反派约翰(Johan)就是这样的人——内里完全是空的,不明白恶,也不明白善,什么都不渴望,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追求,他活着只是因为出生在了这个世上。他一直以来只是在模仿着表面,实质不真正明白生活的意义。

      主角天马医生穷尽一生就是希望拯救约翰,令约翰“成为人类”。因为他发自内心不信世上存在“空心的人”(或者,在故事里,被称为“没有名字的怪物”),最后,他没有成功。“怪物”是真正存在的。

      麦基的问题在于“导师”身份意识太强。每句话都是在给别人提建议,指指点点,啰啰嗦嗦。

      美其名曰“这些只是原则”,但直到现在我都没见过有人愿意不同意他。他的这种臭老九腔调,很讨厌,也很奇怪。既然是principle,不是law,也不是rule,那就是说给心里面事前就已经认同的人听的;遇上不愿意赞同的人,原则就会立刻被证伪,立刻失效,这才是principle。不问别人是否同意也生效的,那是law。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你看这贴子里,就会频频出现“要展示,不要卖弄”,“要说人话”,“要表意准确”这样的命令式陈述,读者不同意,并不会让这些陈述立刻失效,只会使*这个读者*被排除出麦基的受众圈而已。这种措辞方式应该是模仿天主教圣经新约的——不同的是,新约敢于自称是law,麦基却总在自称principle。虚伪的要命,恶心的要死。不过这倒也不是麦基的个人发明,这其实是“美国式演讲”的措辞方式,周立波和罗振宇也很擅长用这种口吻进行演讲和书写……虽然虚伪,但它依然是一种需要经过长期苦练才能练就的能力,这一点也是不可忽略的。

      扯远了。我是说,麦基他就是个臭老九,思想导师。他根本就不是学者,理论家或批评家。

      欧美现在早就后现代了,这种上个世纪的结构主义者的老调调居然还能大行其道,真是奇怪。这或许也说明了编剧领域和文学领域是完全不相干、河水不犯井水的两个文化领域吧。总之,我个人的意见是,不要读罗伯特·麦基,要读就读特里·伊格尔顿和查尔斯·布莱斯勒。麦基的思想性太低了,读多了脑子会变坏。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1-03 13:41:40
    • sdjdasha 2022-11-03

      @方程:哇,好长的回复,感谢!这就(准备)去看(除了《MONSTER》看起来是个恐怖片)
      几个月前我还觉得麦基很有道理(不过确实学到了一些东西),现在发现还有其他很有道理的事情需要了解,一边学习一边工作(推翻重来)感觉真不错(很好,一直在变化!

    • 方程 2022-11-03

      @sdjdasha:我就女性瘾者补充了一些评论,请查收

    • 方程 2022-11-03

      @sdjdasha:“编剧和文学河水不犯井水”,也许真是这样。
      https://hive.indienova.com/farm/blog/2022/11/u-53347469457O9Y.png
      我刚刚才想起,福斯特的写作班系列就是将编剧、小说、文学分成了三门课。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1-03 18:23:00
    • 方程 2022-11-03

      @方程:为了让每条回复的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 的尾数都是0或5,费了我不少功夫啊
      (⬆ 奇怪的强迫症)

    • sdjdasha 2022-11-03

      @方程:收到,正好今天在想吃饭的时候用什么电子榨菜,就看剧好了(说起来老三国还没看完,老剧虽然好看但是好费心力
      不过最好看的永远是小说啊!小说,我的耶路撒冷!
      编剧,小说,文学区别确实还挺大的,我感觉像一个“和读者交融度”梯度,面向读者,按读者期待走的是编剧,综合读者体验和自我风格的是小说,文学就相当愿者上钩。🤔另一个角度是节奏,编剧像听音乐一样,固定节奏;文字类的节奏更像演奏(脑中还得播放剧场哈哈哈
      然后就想起说书,超级喜欢听说书,又和原始文本完全不一样了,好神奇!总之各种形式很有趣!

      还有我的白月光《one hour one life》,有更新的那段时间太棒了,跟参加社会实验一样。为什么想到这个游戏,说起来这个游戏没有剧情,但是它的流程体验感,又非常有“规整的戏剧性”,从出生到死亡,每个阶段的优势和劣势,多少规定了能做的事情,于是玩起来,又很有相似性,啊,更新就这么结束了,好怀念。有生命力的东西总是那么有限!
      游戏还是很奇妙的!好想做各种奇妙的游戏!

    • 方程 2022-11-03

      @sdjdasha:千万别用女性瘾者配饭啊!那可是情色片啊!

    • sdjdasha 2022-11-03

      @方程:哈哈哈哈哈好长啊,节奏没想到这么慢,明天再看看下一部!

    • 李农民 2022-11-03

      @方程:怎么说呢。为什么要生活,从前我回答不上来这个问题,一直回避思考这些。最近觉得为什么要生活,原因在于我想活,我觉得活着还行,挺好的。为什么想活着呢,因为我会死,总有一天会死。既然总得死,那就慢慢死,慢慢死去也算是某种活法吧。某天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老了很多,发迹线上移、头秃、法令纹变多、腰疼脖子酸等等……这些都是我逐渐死去的迹象,一开始很怕这些,想修复,后来好一点,觉得这就是人嘛,人在慢慢衰老。为什么需要生活,为什么应该生活,首先应该对生活做个定义——事业有成娶妻生子算是生活么,算吧。闲暇时间做点爱好,算是生活么,算吧。苦难挫折算是生活么,应该也算。生活给我的感觉就是,人被强塞了这个东西进怀里,然后你发觉到自己有一天会死,会失去怀里的这个东西。你要把它丢掉么?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我琢磨了一下,还是先拿着吧,反正总有一天它会自己飞远的。

    • 方程 2022-11-05

      @李农民:这几天我在读汉娜·阿伦特的《爱与圣奥古斯丁》,讲的也是“为何生活”这个问题,相当于一次性同时在读阿伦特和奥古斯丁两个人的意见,搞得我脑子有点乱……我已经感觉很厌倦了,读过了很多知识分子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例如“为何尽孝”、“为何报国”、“为何求知”、“为何真诚”、“为何爱人”之类的问题,每个时代的都不一样,每个学派都不一样,每个学者都不一样,如果你接受了这个,就不能同时接受另一个,而他们之中也没有谁比谁更可信,最终还是没有答案。有些人宁愿相信论语,也不愿接受圣经新约,我羡慕他们能够这么果断就拥有了自己的答案,但我一点儿都不希望自己成为他们。

      用《去月球》的故事来打比方,就是说,有时候我也会想上月球看星星,但我永远也不愿自己真的被塞进登月火箭的驾驶舱。

  3. HcAndersen 2022-11-04

    我就说是雅典学院吧哈哈哈哈哈(方程应该懂是什么意思)
    我自己因为在做游戏,还是剧情向游戏,所以一直在独立啃文字。一开始我只是随便写一个故事大纲,然后节节赖赖的填充了一些内容,想给以前的一个小游戏整一个续作。后来听了一段时间机核,然后脑袋一抽给这个小故事丰富到了3倍,加入了两条完全不一样的行动路线,一口气增加了3倍的NPC和多个结局以及场景。然后在看到总内容量人傻掉的情况下开始做减法,把三位主角改成了两位,修改了很多路线,谜题,对话等等。直到现在还没做完(哈哈大笑)
    但是这几年下来我一直坚持主角必须是一个没有特别的普通人,哪怕经历了一大堆乌七八糟的冒险,主角依然是一个生活在市井的普通人,靠双手为自己赚钱吃饭,行走在街道店铺中间,看形形色色的人,听各种各样的吆喝。他会因为一个旁人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理由和别人拼命,也会因为和你有眼缘就保护你。如果单纯说我构想文本这一块,我觉得方程的描述甚和我心。
    我是美术出身其实没什么文笔训练,撑死了臭豆腐块的水平。鉴于涉猎水平文学理论水平近乎于0,提笔拍脑袋战士。流行物也接触过一些,大老师横尾海猫极乐迪斯科明日方舟什么的也略有接触。现在其实流行品的文字确实是怎么取悦用户怎么安排,花里胡哨的辞藻和设定,本质没有太多逻辑怎么爽怎么安排的内容铺陈,各种各样看似人肉计算机一样的角色在做谜语人,这点似乎是流行品逃不过去的一个模板。说实话我是很不喜欢,但是我只把这个当做口味问题。我几乎可以确定我没有这些职业人写的东西好,肯定没有多少人会喜欢一个这样粗糙的行文,一个波澜不惊的平淡故事。但是我这些年依然在写,就是想要写出来,做完,让角色们配上台词上台鞠躬,演完退场,我足矣。
    从一些人的角度来看我这估计就是在自嗨,而对我自己来说也许似乎是一个梦想?或许大概率这个东西做出来以后基本赚不到什么钱,也不一定有什么有名,不一定有人会喜欢,但是我依然会做。
    在我看来,生活可能就是坚持吧……

    • 无有时代 2022-11-10

      @HcAndersen:跟我的历程也有点像啊,不过有一点不同就是我不会美术233,我一开始也是看了不少商业编剧书,发现是挺好用的,但就有套路了点,主要是不太合自己的心意吧。我的作品也是关乎普通人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笑哭)

      我个人建议是找找你喜欢的作家,或者风格与你设想中类似的,写普通人的生活的经典作家也不少嗯嗯,然后多看多思考为什么他要这么写,再看看一些分析,模范一下,慢慢文笔和剧情就会有进步了。其实,对于写作而言,最好的老师就是经典作品,毕竟好作家不是从市面那些编剧书编剧班出来的……
      文笔的话,你可以看看汉语语法,再加一些经典文笔,看多几遍就合格了。个人觉得,手游那些千万不要参考……的地得都不见能用对,日语化也十分严重,所以效果就是不讲人话……

      一些微小的建议~仅供参考

    • HcAndersen 2022-11-11

      @无有时代:感谢建议。打工狗都快没时间看书了,然后发现长期不读东西理解能力下降的太严重。整了本契科夫差点看不懂……不过还是去图书馆整了点东西一直在看。
      至于手游文案,这些年看谜语人和不说人话的手游实在是看的我胃肠道菌群紊乱……

    • 方程 2022-11-16

      @无有时代:也是因为无有当过教师,所以才会特别看重“规范化”吧。所以我最看不起的就是教师。我曾经把文章里的“的地得”全部替换成“的”,效果就挺不错的。“汉语日语化”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懂,想象不出“日语化”和“西语化”是什么样……最好是附上实例吧。我是觉得,“日语化”“谜语人”“不说人话”那些说法给我感觉有点儿“汉语本位”的味道,暗示“日语化”的文字比“不日语化”的文字差。这不一定是正确的。

      我是觉得,每个人都有他自己感觉舒适和满意的语感,要求一个人因为外部的原因而改用特定的方式——例如“流畅”、“易懂”、“规范”的方式——来写字,是不道德的。语言与文字的目的在于表达。在脑子里以那种样子的方式思考,如果这时候外部强加要求让它改用另一种方式说话——语言组织的方式将会慢慢塑造人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长期使用一种语言习惯,人的思想方式也会发生改变——也就是说,这就变成是外部环境在使用强力改变一个人了。即使是数学,也是一样的。我最厌恶的就是那种公式推导过程的具体笔记写法也要指定我应该怎么写的老师。那样的做法很不道德。我的意思是,让弗洛伊德遵照现代的学术规范来写论文专著,其实就相当于是杀死了弗洛伊德的思想。我前段时间读陀思妥耶夫斯基,也会想起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厌恶浪漫主义时期小说的写法,我却很庆幸陀思妥耶夫斯基没有报名学过写作班和文学课。

      我感觉我的这些想法并不是“复古”,这只是我为了“反理论”而试图作出的一些理论化的思考而已。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1-16 08:04:00
  4. wangyichen333 2022-11-07

    保持真诚,我很赞同这个观点。
    少即是多,但游戏不存在少,文本可以少,但要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呈现给玩家,对开发者而言,可能变更多了。有时候用文本来堆砌是一种无奈之举。

  5. 无有时代 2022-11-17

    @方程:“的地得”的问题极难,这甚至关乎汉语语法、语素乃至汉语的特点,学界一直都有争论,因为一开始古文和早期白话文都是不怎么区分这三者(的、地、底)的,当然那时可以用“之”“而”等助词替代它们,问题就显得不大。但到了新中国,就直接规定区分这三者了,一直沿袭到今天。

    我能理解很多人主张取消区分三者,觉得这样更简便,读音一样,替换掉也能看得懂,但需要注意的是,
    首先,它们不仅在很多方言里读音不一样,在普通话里也是有细微的不一样(比如两只老虎跑得慢,跑的老虎,前面轻一点);
    然后它们在一些场合如果合并的话,就会出现歧义,如:1.这两个花瓶小的有意思/这两个花瓶小得有意思。2.甜的舍不得卖/甜得舍不得卖。3.高兴地跳起来/高兴得跳起来。4.开心的生活/开心地生活。
    第三点是我个人觉得,“的地得”的学习有助于小学生区分形容词、名词、动词,初步接触语法概念,有人会说取消区分岂不学起来更轻松吗,轻松是轻松,但我们现在的语文教育没有语法课,如果“的地得”都合并成一个词,那么对于没有文字变形(不像英语那样动词变名词会在后面加词缀)且词语具有多种性质的汉语而言,有时需要区分词语的词性的时候(开心的生活,形容词+名词,组成名词短语;开心地生活,形容词+动词,前面加上主语就成为句子),将变得十分困难。
    第四点也是跟第三点有关系,本来“的地得”每个字的用法和功能都很多了,如果合并的话就显得不太经济,一个助词能扮演的角色属实太多,形容词/名词/动词等都能放在前面或后面,如果碰上长句,那么整个句子或文章就会充斥太多de字,反而更不利于阅读。

    最后说一点个人看法,我觉得很多主张取消的人,他们本身的阅读能力就能支持他们去理解句子意思了,这都是他们小时候学习打下的基础,而如果是对于小学生、外国人,取消“的地得”后又该怎么教,他们长大后的阅读能力是否真的支持他们去正常理解稍为复杂的句子,整个社会的汉语又会怎么发展,这都是没有人能保证的。所以到现在,也还是保留三者的区分。
    ps: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改小学生的作文,的地得是完全不区分的,读起来反而更辛苦(的字基本充斥版面)。我觉得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去试试,看看读起来是不是真的要比区分起来要好……

    • sdjdasha 2022-11-17

      @无有时代:我好像什么时候考试的时候才专门去区分三个的,然后就有点强迫症了,说起来之前不区分的时候也挺快乐的,脑子里自动处理,眼睛甚至会直接略过这个字,不用思考!就好像我现在ta一律写他,或者一律写她,打字的时候不用选太快乐了,至于别人会不会有理解偏差,不管!偏差才好玩!
      说起来小时候学校教唱的时候,所有de都发di的音,一直觉得好有意思,土里土气!

    • 方程 2022-11-21

      @无有时代:你这是把“的地得”看作通假的问题了。这就是我所批评的点,你无论如何都习惯从“语言规范”的立场来看待这些问题。这可以算是教师与学者的“职业病”。我的着眼点不是这个。我是在反对“以语法规范的立场去看待语言的使用”的这个习惯。如果你本身就是坚持这种立场的人,即使说得再多,你在讨论的依旧是“语法规范”的问题,依旧是在语言规范的框架内展开的讨论。说得再多,我也无法驳倒你,让你放弃这种立场,你也无法驳倒我,让我放弃我的立场——因为我反对的东西,就是你的“立场”本身,而不是你的“论点”的内容。(例如,小学老师说,句号后面不能直接接破折号,括号内末句的句号要放在小括号的里面,我反对他们的教导,但解释得再多,也没有意义。老师的意见本来就没有错,我当然不可能指出他们都错在哪里。我在反对的,不是“错误”或“正确”,而是常见于教师与学者之间的那种乐于鉴别对错,区分好坏,衡量美丑的“学者本能”。)如果借用你的回复里的比喻,我的立场就是,我无法接受小孩子在写作文时个个都被教导得把的地得区分得好好的并且个个都理直气壮地在教育别的同学把的地得区分得好好的那样的一个世界,所以,我想与每个教导小孩必须这样写句子的小学教师对抗到底。这个世界现在缺少的,早就不是规则与规范的立法者、研究者和传承者了。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1-21 15:05:30
    • 方程 2022-11-21

      @无有时代:我其实也有这种“学者本能”。这大概是所有学生都有的一种思维习惯。读了你的回复以后,我光是忍着不延续讨论你提到的那几个点,就已经很难受了。我以前读的多是语言学与语言哲学方面的专著,是近三年转向去读文学批评和文化批评专著之后,这种“学者本能”才终于变得稍微弱化了一些的。

      我的观点基本上可以参考郭伟的《解构批评探秘》一书……特里·伊格尔顿的文学批评也有多次提到,所谓的“反理论”思潮,它反对的不是“规范”的真实性,而是任何一种特定的规范。那是针对任何一种既成体系的文化规范的近乎过敏的警惕与近乎偏执的怀疑。这也是为什么某人说“这样写的故事比较好看”时,我要反问“为什么要好看”;当某人说“这样写让人读起来通顺规范”时,我要说“为什么你要通顺和规范”,当某人说“这样做会让你更有出息,更容易获得认同时”,我要说“为什么要有出息,为什么要争取认同”……我并不反对某些人的文字洁癖和美学,我反对的是常见于教师与学者身上的那种总在跃跃欲试想把某种特定价值观制订成普世规范的坏习惯,例如麦基,他的那套自称“原则”的编剧写作规范。就我个人而言,除了约定俗成以外,我没有什么很特殊的理由让自己去接受“写出好看的故事”“写字通顺规范”“变得有出息”“获得认同”等价值追求,但我相信很多人会有这些追求。如果你希望我也接受这些追求,那你就应该加倍努力说服我了,不能只是单单抛出一句“这样写比那样写更好”就期待着我能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当然,我并不觉得你有必要来说服我,因为,即使你说服了我,你也不会有任何好处。你要明白,无论我的情况我的想法是什么样,中国语言学界和资本市场的现状都不会因此发生丝毫的不同。而你,也不愿意花成本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吧?

      如果你以这种角度来看待这整个话题就和语言学界和政治学界的那些争论没有丝毫的联系了。

      该死的。结果我还是“发作”了,哔哩吧啦的,又讲了这么长。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1-21 23:38:10
    • 方程 2022-11-22

      @无有时代:关于这件事,越想下去,我就越加愤怒得全身颤抖,无法自制……

      暂时就假设无有时代确实曾经当过教师吧。我想问,那个曾经当过老师的你,当你在学校里教书上课,对着学生说,“记住的地得的用法哦”、“不要混用它们哦”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学生将会今生今世永远记得你说过的这些话,在他此生的后半辈子之中,每次开始思考,每次的过程中脑海里浮现的句子涉及到助词时,他都会听得见你在十年前、二十年前——甚至五十年前在不经意之间说过的那几句“记住的地得的用法哦”?

      尤其是小学老师。因为义务教育,孩子甚至没有“逃跑”这一个选项。

      又例如在《她毕业了》里的那一幕,某个老师在大学课堂上说,“你爱的人,爱你的人,两个一定要选一个的话,你会选哪个”这句提问,在那节课之后的朝朝暮暮,持续不断的如梦魇一样紧紧缠绕着你,每次当你偶然碰见路上年纪相近一个女性和一个男性走在一起,你的耳边就会开始响起这句提问……

      当老师的,导致一名学生心中今生今世无法摆脱与你有关的回忆,后半生的日日夜夜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想起你的言行举止,即使进行过心理治疗也无法顺利克服这些回忆——

      就像他的灵魂的一部分永远被锁在了那个教室中,一直永远不断地都还在上着那节课。

      ——你觉得,造成了这样的结果,真的会使你感觉开心吗?

      那可是地狱啊。那不是一个人类应该过的生活。

      现在的你,可能还无法理解这种邪恶,还没有认真思考过这种邪恶。

      我认识的一位教龄特别长的教师,教了50多年的书,退休后也继续非法任教,人生经验的丰富也未能使她察觉到这也是一种邪恶,一种残忍。

      如果你将来还会担任教职……至少,我希望你能记住这种邪恶的存在。日日夜夜地记住,持续不断地记住,如梦魇般的记住,今生今世每时每刻每秒都在记住。

      使一个人一直持续不断地回想起你说过的话和教导过的观念,这,太残忍了。

      如果在你看来,“教育”的诸目的之中包含了“让一个人今生今世永远牢牢记得助词的使用方式”这一项,那我就值得与这种教育观念对抗到底。

      最近由 方程 修改于:2022-11-22 03:39:10
    • 方程 2022-11-22

      @sdjdasha:你把“强迫症”这三个字说得太轻松了……强迫症是真真实实的一种病。虽然我没有强迫症,但我也有很长时间的强迫性思维症状,至今都没有找到什么很有效的方法让自己脑海里的声音安静下来。你看见我经常一回复就写这么长的篇幅,应该能体会到这一点吧。对我这种人,“强迫性地不断记起的地得的使用方法”就一点儿都不好笑。显然是恐怖的梦魇。其实,那种的强调“规范”的教育方针本来也不适合在学习能力上过于敏感的学生。近几年小学的休学率也在变高,那些当教师的,也应该快点意识到自己的邪恶了吧。

    • sdjdasha 2022-11-22

      @方程:学校实在是个恐怖的地方!虽然我看起来是适应学校不错的学生了,但路过学校看见学生的时候还是有窒息感,真的是心理阴影,把小孩关到学校去真是邪恶的社会,是小孩就应该在草原上自由地骑马!!!好在我记性不好,所以看不到学校的时候可怕的回忆并不会来攻击我👍

    • sdjdasha 2022-11-22

      @sdjdasha:回复完才发现还是这篇帖子,我们是不是换个地方啊哈哈哈哈哈哈不知道作者会不会收到提醒说有新回复了打开是我们在聊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李农民 2022-11-22

      @sdjdasha:没事问题不大,我觉得你们聊得挺好。请继续吧。

    • 无有时代 2022-12-13

      @方程:时间过去蛮久了,我现在才来回复,一是我不太知道怎么回应,二来你那番质问勾起我不太愿意回想的记忆……我明白你的意思,但真正做过老师的人就会知道,教育的流水线不仅体现在学生,也体现在老师,就好比如今我们回看高考纪录片,感叹当年学生多么辛苦,那又有几人察觉到老师的劳动时长也明显远超了法律规定?老师的付出与回报也不相称。

      老师也是教育系统的一环,学生、家长、学校/领导对你都会有要求,如果我不教学生这个知识点,今后他有可能会因为这个而扣分,而课本是不会写上“的地得的用法”或者“考试会考这个知识点,请学生记住”,很多考点或知识就只能依赖老师传授了。你可能会问,老师不教或者不教得那么强制不行吗。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学生也想上大学(至少部分),家长需要孩子获取好的学历进而改变阶层,学校需要成绩来完成指标,你老师也需要收入维持生计,可以说这是无解的问题,因为我们的教育制度本身就是这么设计的。至于为什么要设计,各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这里也不太想多说。

      对于你说的老教师,其实我觉得也没什么,记得我高中物理老师还常常掏出红宝书,说你们的生活已经很好啦,我们以前还要常常背语录呢!那么不难预见,终有那么一群人会一直这样教下去。而这又可说明教育的“无用”,大部分人都会忘记自己所接受的教育,这才是现实。就好比当年天天喊口号又如何,青年老去照样会成为自己当年最讨厌的人,忘记自己曾经许下的誓言,背叛理想(莫名想起了《钢的琴》)。

      大概就讲这些吧,我本人也不太想在诺娃谈及如此现实的内容,毕竟在这片土地,现实的引力似乎总是太过强大。

      最近由 无有时代 修改于:2022-12-13 0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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